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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文化部通报2010中国列入联合国非遗相关名录情况

发布日期:2010-11-24 00:00 浏览次数:

 11月23日,文化部在京举办新闻发布会,通报2010年中国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名录项目情况。

       15日至19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在肯尼亚内罗毕召开。在这次会议上,我国申报的《京剧》、《中医针灸》成功列入了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简称“代表作名录”);《麦西热甫》、《中国水密隔舱福船制造技艺》、《中国活字印刷术》列入了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简称“急需保护名录”)。至此,我国共有28个项目列入代表作名录,6个项目列入急需保护名录。全世界共有213项代表作名录项目,16项急需保护名录项目,3项最佳实践项目名册项目。

       21世纪以来,我国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政策,建立健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体系,并为国际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了有益经验,为我国申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国际层面,我国积极参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简称《公约》)的谈判及其实施细则的制定工作,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国际多边舞台上的宣传和保护创造有利条件。时至今日,我国作为《公约》的缔约国及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简称“委员会”)委员国,在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中发挥着积极作用,得到了包括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内的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

       申报成功仅仅是一个开端,也意味着更多的保护责任。为进一步推进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今后,文化部将强化对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保护;加强对传承人的保护,逐步建立起长效传承机制;积极引导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促进传统技艺的传承、利用和发展;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法规体系,全力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立法进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不仅需要政府制定政策法规、采取保护措施,更重要的是鼓励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形成良好的社会环境,形成广大民众的文化自觉。

      目前,我国共有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近87万项,进入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的非遗项目有7万项之多,非遗保护任务依旧很重。今后,作为《公约》缔约国、委员会委员国,我国将继续履行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对国际社会做出的承诺,学习借鉴国际社会在非遗保护方面的先进经验,落实保护责任,为维护人类文化多样性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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